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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管理学院 学生评教工作实施办法
发布日期:2021-05-13 来源:原创 浏览:4530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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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, 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学生评教可以充分发挥全院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从不同角度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,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,同时为教学质量评价提供重要依据。为确保学生评教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,能够激励和督促教师钻研业务,提高教学水平,为教师考核、聘任、晋升和奖惩提供依据,特制定本办法。

  一、评教对象

参评人员为全日制在校学生,评价对象为全院承担教学 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(包括校内专任、校内兼课、校外兼职 和校外兼课教师)。

二、评教组织与管理

1. 学生评教每学期开展一次,主要采取网上评教的方式。 学生通过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中的评教系统,根据设定的评教指标,对其本学期所修所有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。

   2. 教务科负责全院学生评教工作的组织和管理。学生评 教工作于每学期第八周之后启动,教务科以书面和网站发布 的形式向全院全体师生发布本学期学生评教通知。

   3. 各教研组负责学生评教工作的宣传和落实,根据教务科通知要求,各教研组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本系的学生评教工作。各教研组要有专人负责本系的学生评教工作,要确保每个学生掌握评教方法和路径,并督促学生客观、公正、及时地参加评教活动。

   4. 每一位学生必须本着“对自己负责,对教师负责,对 学院负责”的态度按时进行评教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实事求 是,严禁恶意评价,如有发现,将追究责任。未按要求完成 评教的学生,由教研组负责督促其及时补评。

三、评教结果

1. 全体学生完成评教后,教务科将关闭学生评教系统, 对本学期所获取的评教数据进行处理,按教师所属教研组进 行分别汇总,并将评教结果及时反馈给各教研组及任课教师。

2. 任课教师可查询本人的学生评教结果。

3. 学生评教的结果,可作为教研组教学工作评价、教师 评优、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
4. 对于评价较高的教师,教研组应给予肯定和鼓励;对于评价较低的教师,各教研组主任要与教师一起分析原因,提出整改意见,并督促落实,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。

四、评教结果申诉

教师对学生评教结果如有异议,可在结果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教务科提出申诉。教务科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其 教学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。

五、附则

本办法由最终解释权归经济管理学院所有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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